中国政府为人民币清算推出退税政策
时间:2009-07-02 09:45:00 | 作者:曹解 | 来源:The News Angle
中国政府今日称,参加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(免)税政策,这很可能会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。
政府六大部门在中国央行网站上发布联合公告称,大陆企业与香港和澳门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开始生效。根据该管理办法,在中国境内的结算银行将逐步向境外公司提供贸易融资服务,参加试点的企业可以将人民币出口收入存放在境外。
此前中国央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于周一签订协议,允许香港公司在与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东莞和珠海的企业进行贸易时用人民币进行结算。
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和澳门的子公司将成为两地的清算行。中国政府为部分出口商品向企业提供退税。在此之前,企业办理退税申请时需要出具外汇核销单,这使得企业不愿考虑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。>
>
新视野金融声明:The News Angle所载资料仅供参考,并不构成投资建议,也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The News Angle对投资者的投资操作,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DISCLAIMER: Articles on this website are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.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ese articles are not intended to be used as investment advice.